近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猪肉的需求也在急剧上升。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了许多的优惠政策,来推进养猪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养猪业转型升级。
政策1: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励
2014年7月21日,农业部公开发布《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实施指导意见》,农业部决定为促进我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落实,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畜牧良种补贴:能繁母猪1652.25万头。
扶持建设的养殖场需达到以下标准:生猪出栏0.5-5万头
也就是说我国仅有1/3的能繁母猪可以享受到国家良种补贴;年出栏5000头以上猪场才可享受到标准化养殖建设扶持补贴,这2个政策显示了国家对生猪养猪业的调控方向。年出栏5000头以上,(300头母猪以上)猪场,才能享受到新建猪场补贴。
政策2: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优惠
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公开发布《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安排养殖用地,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及时提供用地,通力合作,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通知》规定,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落实。
政策3: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补助
2007年3月21日,农业部公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解决农民生活用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通知》规定,加大沼气建设投入,推进了农村沼气快速发展;各地要在全国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农村沼气项目前期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建设规划;各地要认真研究提出加快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加大支持力度,综合利用猪粪便等废弃物;加快构建农村沼气技术服务体系。
《通知》强调,要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向农户提供清洁能源,向农业提供高效有机肥。小型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可按供气户数参照户用沼气补助标准规划建设。
政策4: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评估优惠
2007年12月2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促进生猪等畜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公开发布《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各环评咨询、技术评估机构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环评管理。
《通知》规定,从自2008年1月20日起,各环评咨询、技术评估机构对所有畜禽(包括猪、牛、羊及家禽)养殖、屠宰环节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应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环评审批过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政策5:畜禽养殖场畜禽产品检疫收费优惠
2011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开发布《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生猪饲养、流通环节的各项收费,严禁收取商业定点屠宰办管理费、商业监督管理费等不合法、不合理的费用,切实降低生猪等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成本,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文章来源:中国养猪网,特此致谢! |